阳市仙梅民营科技园位于揭阳市榕城区南部,横跨仙桥,梅云二个街道办事处,包含紫晖、紫峰二个工业园区,邀请中规院汕头分院和市规划设计局按照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作出园区发展规划。规划总面积7500亩,园区实现“四通一平”已建成面积3000亩,规划控制4500亩。于2002年被省科技厅评为“广东省民营科技园”列为全省十大民营科技园之一。目前,园区内已有民营科技企业近百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经省认定民营科技企业10家,省以上高新技术企业4家(其中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3家),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新材料示范工程项目1项,逐步形成塑料化工、机械五金、新型材料、电子电器等技术产业,打造新材料基地,广东工艺鞋出口产业基地和广东不锈钢制品出口产业基地。园区2004年工业产值46.9亿元,创税收1.5亿元,均占全区总量近半。
仙梅民科园坚持“突出特色、强化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方向,将进一步改善环境建设、优化服务,办出特色,办出效益。
管理机构:管委会
地址:榕城区政府大院主楼6楼
园区开发者注意功能开发,不断加强投资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园区建成区部分已基本实现"四通一平",园区外围已形成相配套的科研教育区、集镇服务区等设施。
1、交通:省道1930线贯通全境,经吉荣路、梅云中路连接园区西片区,经榕池路、仙金路连接园区东片区;北通206国道和广梅汕铁路,直达汕头、潮州、梅州以及闽赣等地;南连普惠高速、深汕高速,直达珠三角;园区内规划道路16条,总长28公里,总面积36万平方米。
2、供水:园区现有水厂供水量2万吨/日,由揭阳市自来水厂直供。规划在梅云镇西北部建设水厂,供水量30万吨/日。
3、供电:园区电力来自仙桥、梅云电力所。园区建有110KV及220KV变电站各一座,规划近期建设500KV变电站一座。
4、通讯:南区规划电话容量10万门,目前已有程控电话容量4万门,可为园区提供各类通讯业务。
5、排污:园区配套污水排放系统,规划期内建成污水处理厂3座,日污水处理量25万吨/日。
揭阳市仙梅民营科技园投资优惠办法
为更好地利用国家、省、市关于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办法,努力优化仙梅民营科技园(以下简称园区)的投资环境,吸引商家前来投资置业,加快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步伐,促进全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优惠办法。
一、园区内新办的民科工业企业(含已办新扩建)用地地价款,属国家、省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项目,按出让成本价减交市政配套费;属已统征的土地用地地价款,按现行工业用地地价的50%收取。
二、园区内新办的企业,区域暂未铺通道路的,道路配套建设由政府铺建至各企业。
三、资金暂有困难的企业可先租赁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建设,租金按应缴地价计同期银行利息逐年收取。租期最长不能超过5年,期满后应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征用手续,地价款仍按原出让价计收。
四、新建厂房(含厂区内办公及生活设施)的市政建设配套费按基建投资额的2.5%收取,其它各项规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五、对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且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用电优惠补贴。每年向国税、地税部门缴纳税款总额50万元以上的,每千瓦时补贴0.05元;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千瓦时补贴0.10元。补贴资金总额以该企业当年缴纳税收的地方所得增量部分(以上一年度为基数)为限。
六、新办工业项目,免收供水增容费。
七、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八、对列入国家级或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产品,国家级产品可享受三年,省级新产品享受二年先征后返还新增部分所得税和全额返还新增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
九、民营科技企业从认定之日起,二年内营业税、所得税,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经省经贸委确认,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当年新增的所得税税额不足以抵免的,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十一、从2002年至2005年,根据实际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资金,对园区内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贷款贴息扶持。同时也可享受省市重点项目贷款贴息补贴。
十二、建立科技发展基金。三年内,从区财政及其它渠道筹集500万元以上作为科技发展基金,扶持园区内企业加速科技的发展。基金实行有偿使用。
十三、实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园区管委会协调科技、经贸、计划、建设、国土、工商、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优质、简便、快捷的服务。对企业的入园、项目的立项、征地、报建、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事项,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的,在企业申报立项之日起五天内办妥一切手续。超越区政府审批权限的由办公室帮助企业组织向上申报。
十四、实行"一个窗口"收费服务。园区实行"一个窗口"收费制度,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统一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个窗口代收各种规费。严禁其他部门到园区内向企业搞赞助、摊派等各种乱收费。
十五、园区内企业从创办之日起,三年内免收外来工职业介绍费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临工调配费和对暂住人口只实行登记管理免收管理费。
十六、对企业投资规模大、知名度高、影响好,经业主本人同意,可推荐选为政协委员,鼓励其参政议政。
十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解释权属榕城区人民政府。
遵循"项目起步、滚动发展、积极引进、加速开发"的原则,以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为主体,重点发展科技效益型、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逐步形成塑料化工、生物医药、机械电子三大产业;探索具有揭阳特色的发展模式,使之成为揭阳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和向传统产业扩散高技术的辐射源,并建立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为科技与民营经济密切结合的示范区。
仙梅民营科技园(2002-2010年)发展规划分三期开发建设,总的战略部署是:在"十五"计划期内(2005年)迅速打好基础并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十一·五"计划前期(2007年)园区产业规模实现实质性突破,"龙头"行业和骨干企业集团初具规模;至"十一·五"计划期末(2010年)全面步入持续稳定增长阶段,民营科技企业经济效益突出,具备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